劳动保障监察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可等闲视之

2021-02-03 14: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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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笔者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过程中发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总是出现一些矛盾和问题,不和谐现象屡见不鲜,这些矛盾和问题或多或少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切忌不可等闲视之。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其一,社会认同程度不够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是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护,但在本质上上述两者存在一定差异,企业的合法权益是利润,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薪酬。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他们的合法权益存在一定不平等特征,劳动者规避风险的能力远远低于企业。因此,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存在社会认同程度不够强的问题,并且部分用人单位不时地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得上述问题成为当前必须高度重视的工作内容之一。

  其二,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还不够强。在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过程中,出现了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现象,使劳动者的就业难度不断增加。很多劳动者为了获得微薄的工资,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对于企业单位的某些苛刻条件也忍气吞声,使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由此可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还不够强的问题给我国法制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帯来极大影响。

  其三,劳动保障监察对象的抵触情绪比较严重。在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市场竟争越来越激烈,使得很多用人单位,特别是私企过于注重经济效益,而忽略企业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劳动保障监察对象的抵触情绪比较严重,不积极配合劳动监察执法工作,致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实,给社会和谐发展带来极大影响。

  如何趋利避害、扬长避短,当务之急应着力解决劳动保障监察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宣传与执法力度,着力提高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采取有的放矢,选准劳动保障监察的突破口,使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维权尽快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张武 雷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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