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临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22-05-17 19: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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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9日下午,靖西市龙临镇某校学生陆某、李某因打篮球发生口角,尔后双方在放学路上又因此事起争执,李某几名同学不明就里也参与到争执中,在几人争执抓扯过程中,陆某头部受伤,随后到医院检查治疗,住院5天。陆某监护人要求涉事当事人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双方当事人因赔偿事宜发生分歧。

  龙临司法所在接到调解申请后受理登记,并立即汇报镇政府和靖西市司法局。5月6日,镇政府派出工作人员与司法所一起组织调解该案。在调解现场,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并对双方责任进行划定,因双方提出的赔偿金差距较大,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广西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标准现场计算赔偿金,同时引导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调解。

  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书,握手言和,并当场支付赔偿款,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成功调解。(钟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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