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发布新指引,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机制

2024-11-12 10: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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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全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以及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指导和规范平台企业在制定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时,充分听取工会和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从而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指引明确指出,协商应以协商会议的形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体协商、协调会和恳谈会等。同时,对双方协商代表的人数、组成结构以及产生方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协商过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在协商准备阶段,指引要求双方代表广泛征集各方诉求,并结合本行业的实际情况,有重点地确定协商议题,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这不仅有助于双方更全面地了解彼此的立场和需求,也为协商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协商会议达成的集体合同草案、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成果文件,指引要求必须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并在10日内向所有适用的劳动者公布。这一规定确保了协商成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让劳动者能够及时了解到协商的进展和结果。

  为了确保协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协商成果的有效落实,指引还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工作指导。通过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帮助企业和劳动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协商机制,推动协商工作的深入开展。

  近年来,随着新就业形态的快速发展,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相关要求,各级工会组织积极探索和创新,通过协商会、恳谈会等形式,推动饿了么等部分头部平台企业建立了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的协商机制。在这些协商中,双方就派单规则、计件单价、抽成比例、奖惩等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和协商,为劳动者提供了诉求表达的渠道,有效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此次指引的发布,将进一步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劳动者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权益保障。同时,也为平台企业提供了更加清晰、规范的协商指导,有助于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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