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交四公局宁波项目公司收到实施机构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期和第二期建设期利息共计84.25万元。至此,鄞州项目首次收款工作顺利告竣。
宁波鄞州项目采用“投资人+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共包含5个子项目,每个子项建设期不超过3年、运营期为5年。目前,已开工建设的子项为鄞县大道(梅湖至宝瞻公路段)改建工程。根据《项目合同》有关“回报机制”的约定,项目建设期内仅支付建设期利息,不包括本金。
按照中交四公局关于强化项目收款工作的部署,宁波项目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责意识,积极主动收款。首笔回款的顺利到账,将有助于宁波项目改善经营现金流,降低企业运营风险,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卢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