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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新规明年1月起施行

中国企业报道  2013-01-17 22:49:31 阅读:

  【本报北京讯】建设部在日前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强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以下简称拆迁估价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拆迁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并明确该《意见》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说,拆迁估价是指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

  按照拆迁估价活动须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要求。《意见》规定,拆迁估价须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以下简称估价机构承担,估价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估价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估价机构评估。

  (然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