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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劳动监察总队公布春节期间职工维权投诉电话

中国企业报道  2013-02-08 15:08:56 阅读:
核心提示:日前,宁夏劳动监察总队公布春节期间各地市劳动监察部门职工维权投诉电话:银川市劳动监察支队0951—6091550;石嘴山市劳动监察支队0952—2651328;吴忠市劳动监察支队0953—6519116;固原市劳动监察支队0954—2075933;中卫市劳动监察支队0955—7063922。

  日前,宁夏劳动监察总队公布春节期间各地市劳动监察部门职工维权投诉电话:银川市劳动监察支队0951—6091550;石嘴山市劳动监察支队0952—2651328;吴忠市劳动监察支队0953—6519116;固原市劳动监察支队0954—2075933;中卫市劳动监察支队0955—7063922。

  宁夏劳动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春节期间若用人单位遇特殊情况需要员工加班,必须按照规定加倍支付员工工资,员工也有权拒绝加班;若遇到用人单位不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可到其管辖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根据规定,2月9日、10日、11日为法定节假日,因工作生产等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其余4天调休的公休日,用人单位应首先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安排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劳动工资。

  对于节日期间仍然工作的家政服务及保姆人员,尚不属于《劳动法》适用范围,暂不能享受节假日加班加薪待遇。对于在城市里工作的农民工,按照《劳动法》规定,若在节假日工作,依法享有加薪待遇。

  宁夏劳动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提醒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或未依法足额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接到举报并核查属实后,劳动监察部门将要求企业限期整改,补发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