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起草了要将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的改革意见,已经获得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的认可,即将呈报国务院。一旦该项价格改革意见得到落实和执行,那么我国现有的不可再生资源能耗品,诸如水、石油、电力、天然气、煤炭等产品的价格将会出现新一轮高涨势头。
尽管此次国家发改委改革方案的核心内容中把环境治理成本和资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计入相关产品的定价中,对消耗行为收费。然而,笔者以为,通过价格杠杆来调节和控制人们对于资源的消耗或浪费行为,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长期以来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高能耗问题。
可以预见,随着这一方案的获批和实施,将会在全国范围内掀起轩然大波。特别是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天然气等资源,一旦出现价格的波动,都将影响到全国性的企业生产和居民经济生活。届时,消费者关注的重点并不是反思自身的能耗行为、减少浪费,而会将矛盾直指带有垄断性质的相关运营企业不作为甚至是披着政策外衣独享利润。
其实,对于高能耗资源产品的涨价是不是降低能耗、提升节能化水平的有效手段,还有待市场的考验和实践。可以肯定的是,涨价不是万能药,反而会阻碍一部分人节能意识的提升。
因此,要想从根本上提升我国的节能水平,减少不可再生资源产品的消耗,必须要从多方面入手。首先,要提升上游生产制造企业的节能化技术改造,特别是一些资源垄断型企业,要通过内部革新、外部引进等方式,比如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等手段,从生产源头减少能耗将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次,通过社会舆论和产业政策的积极引导。我国的节能产业政策要坚持激励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多方面调配,引导企业和个人的行为。同时,还要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树立一种全民节能意识,变被动节能为主动节能。
再者,通过第三方非盈利机构或者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建立一套完善的节能激励机制。比如,GEF对我国冰箱企业从上游的节能技术改革、中游的生产制造水平、下游的节能销售等诸多环节进行激励,对拉动我国节能冰箱的发展水平起到了有效的推进作用。因此,一些行业协会、非盈利机构也要积极借鉴这种第三方监督、奖励方式,巧妙推动。
此外,也不可忽视对一些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生产企业的鼓励和支持。近年来,在我国的节能化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发展新能源要比节约现有能源更受追捧的现状。因而,一些旨在针对现有能源节约和改造的新技术、新产品的发展较缓慢,从发明到市场化运作的流程被大大拉长。因此,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国家应有意识地进行政策倾斜,支撑这一领域的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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