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报载,中华环保世纪行在某省发现,投资几千万元安装的企业排污自动监控设备“出于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现象较为普遍,被称为监控排污“电子眼”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出现了“失明”现象,在一些地方排污自动监控设备成了应付环保检查的“摆设”。
据了解,某省近4年共投资4600多万元在全省地市环保部门建立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并把在线监控作为环保考核目标之一。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自动监控系统并没有发挥其应该发挥的作用。
6月17日,中华环保世纪行在河南许昌市长葛污水净化公司发现,设在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处的COD(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控设备从5月23日到6月17日,运行一直不正常,所记录的数据也完全失真。这家公司材料表明,自2003年4月以来,他们确保了来水处理率100%,出水达标率100%,但监测记录上却显示,最近半年,这家公司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几乎每月都有维修,有的记录数值超过了省规定排放标准每升100毫克,个别甚至超过了每升200毫克。工作人员解释说,这是由于“机器运行不稳定”。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被称为排污监测的“电子眼”,在自动监控系统网络中,环保部门作为中心站实现对各子站排污状况的实时监视功能。据环保部门技术人员介绍,自动监控最大的特点是通过在线网络将排污数据传输到环保部门,进行实时监控。但是,目前监控设施运行状况并不规范,很多因素都会使数据失真,目前排污统计数据更多依靠人工检测。
投资几千万元人民币安装的企业排污自动监控设备为何成了应付环保检查的“摆设”呢?首先是企业自身重视不够,一些企业并不“喜欢”安装在自家门口的这个“电子眼”。对于企业排污超标,环保部门有权力进行处罚,但是一些环保部门重视不够,管理不严,企业自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环保部门却没有相应措施应对,这让许多企业的偷排有了可趁之机。另外,自动监控设备本身的质量、安装、管理、配套售后服务等方面也存在问题,导致一些地方监控排污的“电子眼”成了“摆设”。
我国自2005年11月1日起执行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对于自动监控的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目前《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虽然执行了将近两年,但是事实证明,一些地方并不能约束企业行为,河南一些地方出现的自动监控设备成摆设现象让人不能不感到忧心。因此,各地方应根据自身情况,依靠科技,规范管理,制订出针对自动监控更为严格的管理办法,使环保执法部门执法更具可操作性。并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监测的数据作为统计、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总量分配的重要依据,以确保“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指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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