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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落后产能的势在必行

企业报道  2016-04-06 09:36:02 阅读:

  

  按照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我国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煤炭、平板玻璃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通过淘汰电力、钢铁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十一五”期间将实现节能1.18亿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240万吨。同时,加大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等行业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力度,“十一五”期间实现减排化学需氧量(COD)138万吨。

  今年以来,随着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的加大,各地、各行业已不断向高能耗、高污染宣战,如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实施节能工程,实行“区域限批”,加强环保监督检查等。然而,人们注意到,在国家出台的一道道调控“金牌令”下,一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投资扩张依然未得到有效遏制。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有关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5月投资增速达到25.9%,高于去年全年的24%。投资增长依然主要来自高耗能的第一产业,尤其是重化工业。

  据了解,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出台后,绝大多数地方政府淘汰落后产能的决心和力度是大的,但也有个别地方帮助有关企业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据媒体报道,某地一家钢铁有限公司是当地2007年惟一一家列入淘汰名单的企业,实际上,这家炼铁厂2004年就因经营不善倒闭关门了。当地发改委工作人员说,一些应该淘汰企业都是当地的利税大户,政府不愿淘汰,但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淘汰任务,只好随便找一家倒闭企业抵顶任务,拿“死”的当“活”的,凑数糊弄上级。无独有偶,某县政府在接到淘汰落后产能的通知后,专门在其境内边远山区开辟了工业园、修通了公路,让有关企业进驻后继续生产。原因很简单:就是这些企业“对财政的贡献大”。之所以出现上述情况,除了这些企业想方设法逃避“死亡”的命运以外,主要是个别地方政府监管不力所致。

  淘汰落后产能不仅是“十一五”规划的约束性指标,更是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一项长期而十分艰巨的任务,个别地方政府为了糊弄上级搞“障眼法”,实在让人担心。由此看来,淘汰落后产能必须重构政府政绩评价体系,实现地方经济政策价值取向的回归。要想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关键要看地方执行者的“硬招数”,不动真格是换不来蓝天碧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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