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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实施

企业报道  2016-12-01 08:29:17 阅读:

 

  近年,环保部将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办法》中提出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将被强制公开环境信息。“这意味着如果得不到你想知道的环境信息,你可以对环保部门提起行政诉讼。”国家环保部宣教中心副主任贾峰如是说。

  然而,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楠“不客气”地说:“这个办法还太粗,很多规定还不具有足够的可操作性,还很模糊,更多的是原则性规定。”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也表示:“我国有很多环保的法律规章都形同虚设,这个新施行的办法也面临着这样的可能。”

  马军说:“但是地方政府要明白,中国不可能永远是跨国大企业的投资天堂,即使做世界生产区也要做清洁生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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