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能够运用《商标法》对自己的商标品牌进行注册挂号,只需注册了,他人再私行运用,就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这是保护品牌的第一步。
合资和被收买的活动中,不能与外商签定对自己品牌晦气的合同
中小企业在合资和被收买的活动中,不能为了自己规划的扩展,急于求成,随意与外商签定对自己品牌晦气的合同。有的外商为了挤垮我国中小企业的名牌,往往采纳贱价收买或无偿运用的办法,在短期运用一段时刻后,运用我国品牌的商场,然后改用洋品牌,将我国品牌弃而不必,直至从商场上消失。不少我国名牌产品都吃过这个亏。近年来,美国“宝洁”、日本“花王”、英国“利华”、德国“汉高”四大世界民用洗刷品公司已别离将上海、北京、天津、广州等地的13家老牌日化厂收买或控股,夺得了我国洗刷用品商场的半壁河山。